陕西省医学会(对外交流称中华医学会陕西分会)是我省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是党和国家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省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陕西省医学会成立于1940年1月30日,当时定名为“中华医学会西安支会”,会长杨鹤庆。会址设在陕西省卫生处内。1941年12月30日支会举行年会,为第二届理事会,将西安支会改称中华医学会西安分会。1947年第三届理事会后,因解放战争,许多会员与分会失去联系,活动中断。
解放后,分会于1950年开始筹组,1951 10月5日重新成立了中华医学会西安分会,选举了第四届理事会,侯宗濂担任理事长。
1959年5月5日省委宣传部决定医学会、生理学会、解剖学会、药学会和微生物学会合并为医学会,挂靠卫生厅,归省科协管理。
1964年11月6日第七届理事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将“中华医学会西安分会”改名为“中华医学会陕西分会”。
1971年上半年省卫生局党组决定医学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局。1977年10月6日省卫生局上报省革委会文办批准,正式恢复了“中华医学会陕西分会”属卫生事业单位,编制 5人。会址设在陕西省卫生厅至今。
1989年5月6日省编委会确认分会编制5人,属卫生事业单位。
2006年4月19日陕西省医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大会发来了贺信,省政府主管省长出席会议。大会选举陕西省卫生厅厅长李鸿光为会长。
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陕西省医学会现设有办公室、学术会议部、继续医学教育部、组织管理部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等业务职能部门,并拥有专科分会80个,会员8500余人。
多年来,陕西省医学会在陕西省卫生厅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下,秉承学会一贯作风,密切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开展医学科学技术交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医学科普宣传、健康教育等活动,建立了较高的学术威望,取得了良好的信誉。我们将继续坚持学会宗旨,团结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方针。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医学科技的普及和推广,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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