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消毒技术管理学习班的通知


时间:2011-07-11 来源:陕西省护理学会 作者:陕西省护理学会 点击:

  

各医院、各会员单位:

    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单位的规范化评审,陕西省护理学会、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西安市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拟共同举办“2011年陕西省消毒技术管理学习班”。该班为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培训结束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岗位培训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及省级一类继教学分3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专职消毒员,业务骨干。(:凡已参加过2010年消毒员培训班的人员不需要再参加,该证可到2012年再培训更换。)

二、时间:2011 86号~9号;6号下午1点开始报到。

三、内容:1、现代医院消毒供应理念的发展趋势;2、医院消毒供应

管理的现状与进展;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51颁布的第140号令规定;4、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与监测;5现代化医院消毒灭菌系统的理论和实践;6、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危害与分析;7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及安全规范操作;8.职业防护的重要性、手消毒规范等。

四、地点:陕西省军区招待所四号楼。(小寨西路十八号)

五、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坐14路、5路公车小寨十字下车,向西走300即到。

六、培训费:外地学员需提前报名以便统一安排食宿,但费用自理。(注: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学员,必须参加西安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组织的培训考试,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51颁布的第140号令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复审年限从201171起由原来的两年复审期改为四年复审一次,其操作人员初培费用为,复审费用自理。)

七、其他相关事项:

1、消毒员培训证需1寸免冠照2 。(注:共需4张照片)

2、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要求:凡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含消毒器,储气罐、低温储罐、气瓶、输送各类气体、液体的压力管道等)都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持证上岗。因此办理特种设备作业证书者,需事先填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表上要求,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和21寸免冠照片。凡2009年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这次均须参加证书的复审。因此在参加培训前,须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加盖医院公章,并将需要复审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带到培训班,以备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和复审表可在西安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xazazx.com/

3、因时间较紧,为了便于安排好学员的学习和食宿,请务必于 8月1前电话预报名至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未提前报名者恕不安排住宿,请谅解。  

省质控中心联系人:史 婧;电话:029-85323257

省护理学会联系人:张 瑜;电话:029-87333901

西安质量安全服务中心联系人:胡嘉启、王浩;电话:029-88656383

 

 

 

 

       陕西省护理学会         陕西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一一 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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