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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科协工作的意见

陕发[2002]9号

    科协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科协工作既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国家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站在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加大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今世界,科技进步与创新正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及产业化,对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影响越来越深刻。科协是科技工作者之家,是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协工作,把各级科协组织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对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施科教兴陕战略,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把我省科技优势转化为现实经济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从实现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努力为他们做好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坚持和加强党对科协工作的领导,是做好科协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把科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以上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科协工作汇报,研究科协工作,并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配备好科协领导班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和联系科协工作。党委和政府有关研究知识分子工作、制定全局性发展计划、制定重大科技政策和法规、部署重大经济社会活动以及召开与科协职能相关的会议,应吸收科协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党政部门对一些同科协职能相关的社会事务,如重大经济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与论证、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标准制定与修改、科技人员技术职称评定等项工作,可按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和国际上通行的办法,委托科协及相关专业学会承担。科技工作者和科协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对待。

支持科协履行人民团体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方面的职能。“十五”期间,要解决好市、县科协负责人进同级人大或政协常委会问题。政协要充分发挥科技界委员的作用,与科协一起,组织科技界委员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就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言献策,引导科技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各级政府要为科协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把科协的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适度增加。到“十五”末,科普事业专项经费应不低于人均0.2元。对科协开展的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科技服务、科普宣传、科技咨询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在经费上要给予充分支持。 

二、发挥科协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发挥科协科普主力军的作用。各级科协要把弘扬科学精神和营造科技氛围作为科普工作的核心,努力成为科学精神的实践者、传播者和捍卫者。要针对农村、城市社区、企业、青少年和干部等不同对象,积极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坚持搞好“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大力弘扬追求真理的理性精神、客观严格的求实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和执著敬业的献身精神,为提高全省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把学术交流同决策建议、战略研究结合起来,积极为党政决策服务。面向经济建设组织科技专家围绕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讨,对“十五”计划中的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中的难点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开放式研究,提出决策建议。加强产、学、研结合,积极组织学会、高校和企业科协等各方面科技力量,通过结对子等多种载体,共同参与技术改造和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办好各类专题研讨会,为企业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加强高新技术项目的咨询、论证和高新技术普及教育,积极反映各类高新技术人才对发展高新技术及产业的意见建议,推广介绍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及产业发展信息,为关中高新技术开发带和关中星火产业开发带建设服务。

做好农村科普工作。紧紧围绕“稳粮、优果、兴牧”,加大农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工作的力度,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和技能、推广优良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强化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把科技成果送进千家万户,努力提高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引导和扶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向产供销系列化服务发展,及时、准确地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推进优质农产品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增加效益。特别要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面向贫困地区的技术帮扶活动,为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发挥科协优势,加强与国外科技团体的信息和学术交流,加强与海外华人科学家和科技团体的联系,主动向他们介绍我省大开发、科技和经济发展信息,促使更多的海外科技团体和华人科学家同我省进行科技交流和经济合作。

大力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重点宣传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科学普及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典型,并加大对他们奖励的力度。同时,要在科技人员中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科学精神教育,大力弘扬“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深入开展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科技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引导科技工作者把个人理想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起来,为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奋斗。

三、切实加强科协组织自身建设,增强科协为全省中心工作和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

各级科协要重视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和重大问题。切实加强科协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七一”和“5.31”重要讲话与在中国科协“六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和提高干部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热爱科协事业、热心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较广专业知识和较强组织能力的工作人员队伍。要经常性地深入了解科技工作者的状况和需求,及时反映科技人员的愿意望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健全各级科协组织。在认真搞好市、县科协和乡镇科普协会建设的同时,积极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科技人员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中建立科协组织。把加强街道、乡镇科普协会作为社区、乡镇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尽快在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建立街道科普协会,扩大科协组织的覆盖面。

加强对科技团体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级科协要认真做好所属科技团体的申请登记、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等工作。学会办事机构现阶段仍实行挂靠体制,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政上受挂靠单位领导。挂靠单位要为学会办事机构提供相应的人财物支持。

搞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把科普场馆和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十五”期间,有条件的市都应建起科普场馆,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应确定相应的活动场所,提高科普设施水平,并指导各级科协发挥好现有科普场馆的作用,使之成为开展经常性学术活动和科普教育的重要场所。

深化科协组织自身改革。以凝聚科技人员为目标,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的科协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增强科协为全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把科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发挥好,使科协成为名副其实的科技工作者之家。